一、S/O(Shipping Order)
1.
定义
S/O 是船公司确认接受订舱后签发的单据。它是国际贸易运输链中的关键一环,起到了确定仓位的重要作用。当货主或货代向船公司提出订舱请求,船公司经过评估,如运力、货物流向等因素后,决定接受订舱,就会签发这个 S/O。它详细说明了货物的相关信息,包括货物的种类、数量、包装等,以及发货人对于货物运输的各项要求,如是否需要冷藏运输、是否需要特殊装卸条件等。这些信息为后续的运输安排提供了基础。
2.
内容细节
SO 号码 :这是 S/O 的唯一标识符,就像每个文件都有自己的编号一样。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通过这个号码可以快速、准确地查询和核对订舱信息,无论是货主、货代还是船公司,都能利用它进行有效的沟通和管理。
船名航次:明确了货物将要装载的具体船舶以及该船舶的航次。不同的船舶有不同的特点,如载货量、航行速度等,而航次则代表了船舶的某一次特定航行。例如,“马士基阿拉巴马轮第 123 航次”,这个信息可以让货主和货代了解货物预计的运输时间和路线。
收货地、装货港、卸货港:收货地是指货物最终交付给收货人的地点,装货港是货物装上船的港口,卸货港则是货物从船上卸下的港口。这些地点信息对于安排货物的运输路线、装卸以及后续的配送等环节都至关重要。比如,一批中国的电子产品,装货港是上海港,卸货港是洛杉矶港,收货地可能是洛杉矶周边的城市。
预计开船时间:这是一个重要的时间参考点。货主和货代可以根据这个时间来安排货物的准备工作,如提前将货物运送到装货港附近的仓库等。同时,港口的装卸设备和人力安排也会参考这个时间。
运输支付方式、场站、船代等:运输支付方式说明了运费等相关费用的支付方法,是预付还是到付等细节。场站信息涉及货物在港口附近存放和处理的场所,船代则是代表船公司处理相关业务的代理机构,这些内容对于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和费用结算等环节有着重要的影响。
3.
作用拓展
确认舱位分配后,船公司会根据S/O 指定装货的船名、航次、集装箱等信息。这就好比为货物安排好了 “座位” 和 “房间”,确保货物能够顺利地装上船并开始运输旅程。
货主或货代凭S/O 安排货物提箱、装箱、制作样本等。在实际操作中,比如一个服装出口商,他们可以根据 S/O 上的信息去码头提取合适的集装箱,然后将服装装箱,并且按照进口商的要求制作服装样本,方便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行核对和展示。
二、B/L(Bill of Lading)
1.
定义详述
B/L 是由船长或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的,它是海上货物运输的核心单据之一。它有三个基本功能,首先是证明收到特定货物,这意味着承运人确认已经接收了托运人交付的货物,并且货物的外观和数量等情况会记录在提单上。其次,它允许将货物运至特定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这体现了提单的运输指令功能,承运人必须按照提单上的要求将货物安全地运送到目的港并交给合法的收货人。最后,它是一种海上运输提单,同时是一种货物运输合同证明,具有物权凭证的作用。
2.
内容细节
托运人书面提供的收发通(包括发货人和收货人的详细信息,如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件重尺(货物的件数、重量和体积)等信息对于明确货物的基本属性和责任方至关重要。识别货物所需的唛头(货物的标志,用于区分不同的货物)、货描(货物的详细描述,如货物的名称、规格、品质等)有助于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准确地识别和处理货物。运输路径中的起运港、目的港明确了货物的运输方向,付款方式则涉及到运费等相关费用的支付细节。
3.
作用拓展
物权凭证:提单是货物的所有权文件。在国际贸易中,提单的转移就代表着货物所有权的转移。例如,当一家中国公司出口一批机械产品,将提单背书转让给国外进口商后,进口商就拥有了该批机械的所有权。
运输合同证明:它明确了承运人、托运人的权利和义务。承运人有责任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将货物安全运抵目的地,而托运人则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运费等相关费用。
货物收据:证明承运人已接收货物。如果货物在装船时出现损坏或数量短缺等问题,托运人可以凭借提单上的记录与承运人进行沟通和索赔。
4.
《海牙规则》第3 条相关规定解释
承运人职责和义务
开航前和开航时的职责:
使船舶适于航行,这包括对船舶的机械、导航设备等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船舶能够安全地在海上航行。例如,要确保船舶的发动机能够正常运行,通讯设备能够保持与岸上的联系等。
适当地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供应船舶,合适的船员配备是指有足够的船员来操作船舶和处理货物,包括船长、轮机长、水手等不同岗位的船员。装备船舶和供应船舶则包括提供必要的航海设备、救生设备、消防设备等,以及足够的燃料、淡水和食物等物资。
承运人应适当和谨慎地装卸、搬运、配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在装卸货物时,要按照货物的性质和包装要求进行操作,避免货物受损。例如,对于易碎的玻璃制品,要轻拿轻放,不能野蛮装卸。在配载时,要考虑货物的重量、体积和重心等因素,确保船舶的平衡和稳定。
提单签发要求
承运人或船长或承运人代理人在收受货物归其照管后,经托运人的请求,应向托运人签发提单,其上载明特定内容。这规定了提单的签发是托运人的权利,并且提单上必须有准确的货物信息,如唛头、数量、重量等,除非承运人等有合理怀疑不能正确核对这些信息。比如,如果托运人提供的货物重量与实际过磅重量相差较大,承运人可以拒绝按照托运人提供的重量记载在提单上。
初步证据和托运人责任
依照规定所载内容的提单,应作为承运人收到该提单中所载货物的初步证据。这意味着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提单上的记载内容被默认为真实。同时,托运人应对提供的唛头、号码、数量和重量等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并赔偿承运人因这些信息不准确而遭受的损失。例如,如果托运人虚报货物的重量,导致船舶配载出现偏差,造成船舶损坏或货物损坏等情况,托运人需要对承运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三、D/O(Delivery Order)
1.
定义详述
D/O 是船公司把货物交付给收货人的一个凭证。在货物运输到达目的港后,收货人需要凭借 D/O 来提取货物。它是货物所有权转移后的关键单据,船公司在确保收货人身份合法和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才会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
2.
业务流程中的作用
在具体的业务中,收货人用提单(B/L)向船公司换取 D/O。这个过程相当于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换取提货的凭证。然后,收货人拿着 D/O 向海关办理清关手续,在清关完成后,就可以凭借 D/O 从船上或者仓库提取货物了。例如,一批进口的汽车零部件,收货人先用提单换 D/O,然后办理清关手续,缴纳关税等费用后,凭借 D/O 到码头的仓库提取汽车零部件。
总结来说,在国际贸易运输流程中,S/O 主要用于订舱阶段,是货物运输的起点凭证;B/L 贯穿于整个运输过程,具有物权凭证等多种重要功能;D/O 则是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提货关键凭证,三者相互关联,共同保障货物能够顺利、准确地从发货人手中到达收货人手中。